【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都有哪些】在民事法律实践中,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重要时间限制。如果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张权利,可能会丧失胜诉权。但根据法律规定,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。所谓“诉讼时效中断”,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,因发生特定事由,导致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,重新计算诉讼时效。
以下是对诉讼时效中断情况的总结,并以表格形式展示:
一、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
1.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
权利人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明确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,例如发送催款函、短信、邮件等,均可构成时效中断。
2.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
如果义务人对债务予以承认或表示愿意履行,如签署还款计划、承诺分期付款等,也属于时效中断的情形。
3. 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
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,均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,从法院受理之日起重新计算。
4. 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
在人民调解委员会、法院调解或其他合法调解机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,也可作为时效中断的事由。
5. 权利人向有关机关投诉或举报
如向公安机关、市场监管部门、消费者协会等投诉,且该投诉具有维权性质,也可能构成时效中断。
6. 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
在诉讼时效期间内,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,可依法中止时效,但不属于“中断”范畴。
7. 其他法定事由
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,如权利人被限制人身自由、无行为能力人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等,可能影响时效的计算,但通常属于“中止”而非“中断”。
二、诉讼时效中断情形一览表
| 序号 | 中断情形 | 是否构成中断 | 说明 |
| 1 |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| 是 | 包括书面、口头等形式 |
| 2 |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| 是 | 如签字、承诺等 |
| 3 | 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| 是 | 时效自受理日起重新计算 |
| 4 | 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 | 是 | 包括人民调解、法院调解等 |
| 5 | 权利人向有关机关投诉或举报 | 是 | 具有维权性质的投诉 |
| 6 | 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 | 否 | 属于“中止”而非“中断” |
| 7 | 其他法定事由(如被限制人身自由) | 否 | 一般为“中止” |
三、注意事项
- 诉讼时效中断需有明确的证据支持,如书面材料、录音、证人证言等。
- 若中断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,可能适用“诉讼时效中止”的规定。
- 实践中,法院对“中断”事由的认定较为严格,建议在主张权利时保留完整证据。
综上所述,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包括权利人主张权利、义务人同意履行、提起诉讼或仲裁等。了解这些情形有助于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有效维护自身权益。


